2005年11月14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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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注意你路上的红灯
庞友庆

  本报讯  日前,绍兴县招标办根据该县审计局的审计建议书,对绍兴市某监理公司因监理不力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作出暂停交易1年的处理。这是该县充分发挥部门整合联动作用而首次对监理公司作出限制准入的处理决定。
  前不久,该县审计局在对柯北新城区六路八桥工程的审计中发现:第一合同段(育才北路、笛扬北路工程)路面沥青混凝土实际施工总厚度严重不符合设计要求。由于该项目的监理单位绍兴市某监理公司负有相应责任,县审计局向县招标办提出暂停该公司在该县招投标交易1年的审计建议书。
  据了解,绍兴县为强化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对县监察、建设、财政、交通、水利、国土、审计、工商以及招标办、国资办、体改办等有关部门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他们采取了全程监管与分段落实相结合、整合联动与分工负责相结合、有错必究与有究必果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管。在监管过程中,他们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监管职能,注重相互协调和配合,在查办违法违规案件的过程中,做到信息及时沟通、处理及时作出、经验及时交流,严肃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据该县招标办有关人员介绍,招标办成立两年来,共有11家投标单位受到了行政处罚,50余家单位和4名项目经理被暂停交易,有效地遏制和减少了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